江阴市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
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基函〔2019〕22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组织相关学校认真参与“名师空中课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巩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建设和应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有效遏制中小学食堂腐败。整治工作立足源头治理,强化协同治理,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推进各校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举行考试。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徐前锋任组长,周雯虹、王健、邹凤翔、姚斌、刘开任副组长,成员为市教育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社科、督导科、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
对整治重点项目作如下分工:
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组织人事科负责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
计财科负责食堂不规范管理的专项整治;
基教科牵头负责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违规举行考试、违规进行排名、违规分快慢班、违规超前教学进行专项整治;
职社科负责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专项整治;
督导室牵头负责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违规办学行为督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督查情况;
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名师空中课堂”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组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参与名师空中课堂建设。
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研究、周密实施本校整治工作,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科学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违规考试排名和超标超前教学专项整治。在上半年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本学期重点整治增加考试次数、停课组织阶段性检测,以各类方式公布班级、年级均分名次,小学阶段以分数评价考试成绩,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等违规现象。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市教育督导室督促和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责任督学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全力遏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生态。
(二)提升“名师空中课堂”服务质效。高度重视省“名师空中课堂”的试点和推进工作,建立完善省“名师空中课堂”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构建工作网络和长效督促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我市中小学“名师空中课堂”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巩固提升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健全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教育牵头、部门联动、镇街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及时查找问题,防止问题反弹。依托“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督查效率。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加大对民办教育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民办学校信用评价、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推进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深化。按照无锡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协调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委等各相关部门,调动各镇街和各学校力量,共同推进学校食堂治理改革的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不断强化校长管理食堂的主体责任,严肃学校领导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学校食堂内控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的应用,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加强技术指导,不断完善学校基础信息,充实平台数据,确保食堂管理人员正确使用,常态应用,推动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9月12日)。
1.8月25日前,召开全市“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技术培训会,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中开展“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情况检查,确保所有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部上线。明确平台管理人员,压实学校平台管理责任,确保平台的正确使用和常态应用。市教育局结合开学调研工作对违规分快慢班、违规超前教学进行专项督查,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通报。
2.9月2日前,在上学期璜塘实验小学、璜土实验小学、顾山实验小学、新桥中心小学、顾山中学、徐霞客中学、夏港中学、高新区实验中学8所学校“名师空中课堂”试点的基础上,举办“开学第一课”网络与电视直播,向更多学校、更大范围推广“名师空中课堂”。
3.9月12前,在全市分片校长会议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从全局高度、在全系统树立责任意识,提高对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大意义的认识。重点部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整治工作。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13日—10月15日)
1.9月13日前,市教育局、各学校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86862105、86862109)。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对全市各校的违规分快慢班、违规超前教学、食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排查,指导各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2.9月30日前,市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进行飞行检查。
3.10月15日前,市教育局进行违规举行考试及排名专项检查。
各校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学校,市教育局将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
1.10月26日前,中小学责任督学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记录。
2.11月1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组织开展督查。
3.11月20日前,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对违规行为进行回头看,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学校、培训机构等,予以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并在全市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前)
1.12月10日前,每所学校针对治理的6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通过公文流转上传至市教育局基教科。
2.12月15日前,完善各镇街政府教育履职考核指标,将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列入2020年对各镇街政府教育履职考核。
3.12月20日前,组织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全面测评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的满意度。
4.12月30日前,各校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下功夫,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治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际行动。各校要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将违规办学专项整治作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和路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抓部署安排,抓整改落实。
(二)广泛开展动员部署。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9月20日前召开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解读专项整治相关政策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及时向家长、社会和新闻媒体公布专项整治方案和市、校两级举报电话等,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紧紧围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六条违规办学行为,全面对标找差,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落实。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治理内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主动接受监督。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要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积极主动整改,即知即改。
(四)全面开展督查问责。市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月工作要点。责任督学将依据省、市文件要求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写实记录。市教育局将坚持点面结合,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组织开展督查,并适时进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向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按照省教育厅强化日常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建好用好“名师空中课堂”,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江阴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